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

● 台灣努力的方向有必要修正

「過度與極端」是這一時代的明顯徵兆,可惜我們的媒體不只丟失了其基本存在理由之一的社教責任,更加強了對於「過度與極端」的臣服,以致人們的感官麻痺、價值低廉,只能躲在陰性化了的社會裡,相互以從網路上就可以方便取得的愛與道德彼此依偎。

 
文/顏敏如 Yen Minju

比起2010年春天馬總統透過視訊和哈佛大學做交流的消息,2010年9月瑞士對台灣提出控訴的判決結果,大概更少人知道。從2007年夏直到2010年秋,由台灣外交部主導的在瑞士訴訟案進行了三年多,結果是不審並賠款。外交部網站上的新聞稿,似乎只簡述經過並沒提到結果。

2007年7月20日,台灣依瑞士民法保護名稱與人格的第28及29條款,向日內瓦邦法院提告,要求國際標準組織(ISO)的所有印刷與電子出版,把「台灣,中國一省」改名為「中華民國(台灣)。」

ISO不服,認為台灣上錯法院、告錯事件,應該支付五萬瑞朗訴訟費用。台灣不反對在兩個月內給付兩萬瑞朗,並要求法院駁斥ISO其他的指責。日內瓦邦法院因提告內容不在其職權範圍內而無法審判,卻認為台灣具備控訴的能力與條件,既沒上錯法院,也沒告錯事件。接著,台灣上訴瑞士聯邦最高法院,結果維持日內瓦的判決,並要求台灣支付三千瑞朗訴訟費用,以及賠償ISO三千瑞朗。

瑞士聯邦法院的法語判決全文裡,對我們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稱呼,提及,瑞士也曾請求台灣司法協助,且不需中國同意,並說明,台灣具備一個獨立國家的條件,不過台灣的控告動機在於要求國際承認,而「承認」,不在法庭的職權範圍之內。

ISO不屬於聯合國,它的成立早於聯合國二十年。ISO對各國的稱謂是根據聯合國統計處的名單而來。認為ISO(不是政治單位)對我們國名的錯誤書寫會造成巨大負面影響的說法,必須有確切的數據與證據支持。網站上購物或付款在選擇國家時,Taiwan必列其中,則是不爭的事實。世人對台灣究竟是什麼政治實體,或了解聯合國統計處怎麼稱呼台灣,不見得有興趣。各國政府都知道台灣是個獨立國家,只是礙於和中國的經濟利益往來,不能明講,這事,大概只有台灣人自己不知道,所以努力的方向有所偏差。台灣駐瑞士代表處的公文以「中華民國大使館」署名,也不曾遭到抗議;瑞士有些單位不但接受代表處的更正,甚至因錯寫我們的國名而來函致歉。瑞士政府及民間對台灣的態度,就是實例之一。

ISO的網頁上說明,該組織在政治上採中立態度。外交部控告ISO,要求正名,效果不彰,代價太大。如果台灣不了解世界,為什麼世界要了解台灣?如果台灣不知道國際社會想些什麼,憑什麼要求國際社會要正視台灣的希冀?要了解世界的脈動,台灣的媒體就必須負起對國際事件、對各國民情詳細、公正報導的責任,而不是坐在冷氣室裡進口花邊新聞。


「過度與極端」是這一時代的明顯徵兆,可惜我們的媒體不只丟失了其基本存在理由之一的社教責任,更加強了對於「過度與極端」的臣服,以致人們的感官麻痺、價值低廉,只能躲在陰性化了的社會裡,相互以從網路上就可以方便取得的愛與道德彼此依偎。

當一位學外語的大三學生對於「你怎麼看待『我只要學會話,不要學文法』?」的提問,一臉茫然時,是否有人想過,台灣的年輕人需要什麼樣的餵養?

深化道德、提昇品味、耕耘形象、照顧弱勢、培養精英,投資有肝膽、有氣魄的媒體,投資能夠分辨事實與政治語言的國民,才是台灣努力的方向。